2020年春季学期普陀校区返校
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普陀校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放时间
(一)根据学校安排,在普陀校区办公的学校中层干部于4月27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上班,进校区时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二)其他教职工于5月6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上班,进校区时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三)根据学校要求,近期由境外或特定地区返沪的普陀校区教职工暂不返校,实行居家办公,返校时间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有关要求执行,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四)恢复正常上班前,因学校工作需要返校的,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进校。
普陀校区无班车与食堂,请有关教职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在外用餐时做好防护工作。
二、返校条件
(一)“随申码”显示为绿色;
(二)确认返校前未与14天内境外来华、来沪人员密切接触;
(三)未出现发热、咳嗽、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
为确保校园绝对安全,所有普陀校区教职工在恢复正式上班前的14天中,未经批准不得离沪,并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三、进校管理
(一)4月27日起,返校人员通过出示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和绿色“随申码”,测量体温后进校。
(二)自驾进校教职工接受体温测量后进校。
(三)春节后首次返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纸质签名版《安全责任报告书》,并交至所在部门(学院)备查。
(四)外服单位人员、车辆进出仍进行登记管理并检测体温;校外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进校仍需申请。
(五)根据学校要求,普陀校区线下会务、培训等活动暂不启动,待上级部门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教职工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校区物业中心在指定地点提供常备防疫用品供教职工使用。
(二)凡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部门(学院)负责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在及时报告的同时做好临时隔离。
普陀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