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7-03浏览:536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4]2号)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度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参见沪教基[2014]2号文(附件一)

现将我校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告知如下:

1、部门推荐: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限推2名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其中一名为本部门,另一名为其他部门),并于 7月8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15室)。

2、人事处汇总:人事处对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

3、公示及报送:对经过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9225096

                                                       人事处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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