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10)》(沪教委高[2014]44号)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在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高峰高原学科。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入着力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前期预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 沪教委高〔2014〕44号附件)、《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14)70号附件)以及我校发展现状,本次高峰高原学科申报我校仅限申报I类高原学科。在市教委公布的《基本符合高原学科遴选要求的学科名单(市属高校)》中,我校法学(学科代码为0301)被列入基本符合I类高原学科名单中。
《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对于I类高原学科入选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I类高原学科入选原则是:“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全国前30%,或有国家重点学科、上海高等学校一流学科支撑的一级学科点”,我校仅有法学(行政法方向、监狱学方向、环境资源法方向)属上海高等学校一流学科,符合I类高原学科的入选条件。
为遵守教委的遴选原则,本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我校申报重点为法学一流学科,其他学科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014年12月15前与一流学科各方向负责人联系确定相关申报方案。预了解更多市教委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科研处联系人:邹家珉;
电话:392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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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