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3-23浏览:304

各有关二级学院及部门:

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

二、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围绕国家和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跨学科、长周期,具有重大理论和政策突破的研究,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5万元/项,按年度下拨。

2.重点项目

鼓励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分两次下拨。

3.决策咨询项目

按照《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系列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2)的选题和研究重点申报,其他研究选题及研究内容经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后,也可专题委托研究。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中决策咨询类重大项目经费额度为15-20万元/项,决策咨询类一般项目经费额度为8-10万元/项,一次下拨。

2015年重点项目仍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按申报程序上报。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则不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按照《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应为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重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个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单位外的相关国内外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研究工作。

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保障。首席专家及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名称必须与申报指南名称严格一致。二者的区别在于:重大项目课题论证设计时,要求涵盖指南中所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重点项目的课题论证设计则要求涉及其中的1-2个方面研究内容即可。

2.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三个。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 重大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重点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

3.各类项目申报书、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也可以从本通知中的附件中下载。

五、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上交材料数:

重点项目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日;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类项目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7日。

重点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于左侧装订,一式六份(含1份原件)交至科研处,同时必须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材料。电子版本材料请发至keyan_shupl@163.com。

重大项目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评审书》请按相关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后用A4纸打印6份,由有关领导签字和有关部门盖章后,按照“申请材料之一:《申报评审书》”、“申请材料之二:《申报评审书附件》”的顺序,分别装订(填写目录和页码)6套,装入6个档案袋。另外,请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6份,分别贴在6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

请各位申报的老师、学院、部门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储德峰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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