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爆炸威力达到地震级别,卫星都拍摄到塘沽的这次巨大爆炸。我们不得不再次聚焦中国的化工围城这一现实。要知道,仅2015年上半年,中国就发生了多起化工爆炸事故。
新中国建立以来,为了尽快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选择了以发展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建设。在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项目安排中,大多数项目安排在东北地区。20世纪50、60年代,为了避免被认为随时可能在沿海、沿江发生的战争风险,大量重化工业项目开展转投中西部,史称“三线建设”。由于“一五”以及此后各个五年计划中,“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得到落实,也因此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始同时快速推进。特别是以近乎每年1%的城市化,使那些曾经与城市保持一定距离的化工项目逐渐向城市逼近,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甚至将原来的化工企业包围其中,形成了我们所说的“城围化工”。而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化工产业则成为其最重要的支柱产业。由于化工项目布局总是优先考虑水源等各种原因,我国各种重大的项目投资几乎都集中在沿江、沿海、沿河地带,而这些地区也都是人口最密集的城市地区。
城市化进程的超常与迅猛发展,甚至使当年规划较为合理的化工项目,日渐成为今天城市发展最严重的安全威胁。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部的一份排查结果显示,我国全部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在上述石化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水库沿岸的项目有1357个,占17.9%;布设在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有2489个,占32.4%。
特别是2009年以后,随着国家出台《石油石化行业振兴规划》,各地政府在考核政绩推动下,更是大干快上,巨大的化工项目引进和投资,成为最好的在任期间的政绩。类似于金陵石化、扬子石化等石油炼化巨头等生产企业,就这样开始分布在南京长江段的南北两岸,而与之配套的上下游多家危化生产企业在周边形成产业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南京的化工业布局已经成型。可以说,中国发展最发达的地区几乎都形成了各自的“化工围城”或者“城围化工”。
2005年“十五”末,国内炼油能力只有3.25亿吨/年。截至2010年“十一五”末,我国一次原油加工能力突破5亿吨。2011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已达6.6亿吨/年。按照国家石化产业发展规划,未来我国将形成20个千万吨级炼油基地、11个百万吨级乙烯基地,这些项目都集中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区沿线。在上述区域,石化项目以大连、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为最。
在我国1.8万公里海岸线上,密布石油、化工等诸多重型项目。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和区域规划系主任吕斌说:“如果将大大小小石化项目在地图上标注出来,可以把海岸线围成一个圈。国家海岸线已经千疮百孔。”
城市公共安全隐患重重
“风险社会”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以后,首次系统提出来的理解现代社会的核心概念。我国正处于一个巨大社会转型期,在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约束和分配等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会更加突出。像天津这样的直辖市已无力应对一场似乎突如其来的爆炸,正反映了我国城市已面临巨大的系统风险。
作为我国现代化学工业发源地的天津,已经有了百多年的化工发展历史,自然会吸引包括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和中化工四大国家石化巨头企业聚集于此。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盐化工企业。随着大型项目不断向天津港聚集,人口也自然形成了对项目的包围,城围化工也渐渐成为现实。尽管城市居民几乎没人愿意与化工企业为邻,但他们仍不得不与化工企业朝夕相处。
2007年官方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全国有25个省份存在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需要搬迁企业达236家。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即要求各地应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天津碱厂——中国制碱工业的摇篮,就是因为城市规模扩大,城市将其包围起来才被迫搬迁。与此同时,全国的重化工企业开始了一轮搬迁潮。然而,更多的化工项目由于搬迁成本巨大,搬迁几乎成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数据显示,全国4.6万多家重点行业及化学品企业中,1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72%的企业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等重点流域沿岸,50%的企业无事故应急池。以长江为例,沿岸有40多万家化工企业,此外还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三大石油化工基地。这种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不仅使我国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更使所有的城市随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公共安全威胁。诸多像深圳、天津、大连、青岛、南京这样的人口规模的大城市,所存在严重的公共安全风险一次次提醒我们,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我国将无法遏制公共安全灾难的激增势头,中国的城市公共安全已面临最严峻的挑战。
公共安全何以保障?
如果说,“风险社会”是人类知识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引起的不确定性造成的,那么城市公共安全的维护就需要人类再增加对风险社会的识别,学会对公共安全的应对和评估,并且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筑起防范城市公共安全的坚实城墙。
早在1987年,我国就开始对石化行业的安全防护标准进行修订,试图为化工产业发展确定新的安全标准。可以说,即使在没有规划环评之前,我国对化工项目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就已经相当严格,比如项目建设必须包括一个5-10公里的隔离带。但随着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众多化工项目越来越突破了城市规划的安全要求。
要真正有效解决环境事故高发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威胁,就必须转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否则,包括生命权、财产权、环境权等各种公民权利,将会遭受各类安全事故的严重威胁。一起起严峻的安全责任事故,不仅涉及城市规划,项目安全评估和环境评估,甚至还涉及到严重的腐败等问题。“化工围城”凸显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的严峻的系统危机。
要解决“化工围城”的现实威胁,最为直接的举措就是项目搬迁。为了鼓励搬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激励性质的搬迁政策,对距离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以浙江省为例,专门规定优先安排环境污染整治搬迁企业的易地项目建设用地,并给予优惠,其土地出让金可以按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的80%确定。搬迁只是一种解决现实威胁的途径,如何更好认识我们所处的风险社会,不断提升公共安全意识和能力,才是真正解决各种安全威胁的有效对策。这首先必须是对任何一个新建项目产生的可能危害的风险识别。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之后,为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吉林省坚持项目“四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及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不能做到“以新带老”的项目坚决不批;没有防控水污染环境风险措施的项目坚决不批。“四不批”政策带来的制约显而易见。目前在中国已布局的化工厂,大规模迁移已不现实,目前能做的只能是,将工厂聚集区的居民外迁,外迁到一个安全的距离以外。
要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化工围城”的局面,我国的规划环评必须进入项目审批的国家宏观决策中。国家必须对所有的石化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战略环评。同时,还必须对我国的石化产业的整体布局进行认真反思,要在全面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优化和布局我国所有的石化项目。所有准备上马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最严格的环境评价和整个区域规划的评价。化工企业选址时必须要综合考虑水、风向、地形、距离城市远近、城市定位等多项要求。特别是每个项目在建之前,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可能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化工项目,都必须与居民代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对于“先上车再补票”的现象,必须执行最严格的法律、经济等各种制裁,对于在环境评价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也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解决。以这次天津海港爆炸为例,还在2011年,有媒体就对天津市工业园附近过于密集的危险化工项目提出过质疑。2012年,滨海新区的化工厂就发生过双氧水储存罐爆炸的事故。当年,天津还发生了市民因化工企业离居民区过近而发生抗议的*件。但在没有新闻的天津,所有的这些安全警示,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政府回应,终于酿成最严重的后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只有真正实现经济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频发和多发,从根本上维护城市的公共安全。
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2014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施行。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能否对我国存在的严峻环境问题给以法律的解决,以真正解决因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而导致的安全问题还有待观察。
只有真正健全预警应急机制,采取最严格的法律措施,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形成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充分有效互动,明确并有效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每一起事故的责任追究,真正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保障水平,才能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作者为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城市安全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