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汤啸天:专家提出单车法律地位一致性原则

时间:2017-04-25浏览:224

    对于黄浦区的做法,专家们持什么态度呢?

    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认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是新课题,需要理论和实际的探索,黄浦区的做法可以看作是管理共享单车的一种尝试。

  现在在上海,共享单车的投放量远超市民私人拥有自行车的数量。划出一定区域加以限制,也是需要的。但究竟划到哪里,需要探索。前提是,共享单车的管理要和全市各路段是否允许通行的统一规划相一致。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也认同这一观点。他指出,共享单车和普通单车的法律地位应当一致。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是可以的,但应当根据法律来管理。

  汤啸天认为,黄浦区本来就有禁止骑行、限制骑行的规定,禁止骑行区域应该严格执行。限制骑行的路段也应仔细探索,第一考虑数量,第二考虑划分位置。比如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旅区、外滩风景区、田子坊地区、南京路步行街区域、新天地区域等都是限行区域。这些地区要根据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再进一步摸索。如果说,限制的范围过大,共享单车的效果将大大受到限制;如果限制范围过小,这些景点的管理会受到影响。现在,黄浦区的做法具有一定探索性,但还需通过实践不断完善。

  这一举措可复制吗?汤啸天认为,总体上可以复制。共享单车应当由政府、企业和市民三方合作管理,比如自行车乱丢乱放,需要很大的人工量来整理停放,更需要三方各自遵守规定。管理的原则应当按照交通法规中禁止骑行路段来执行; 根据不同路段的人流、车流密集量,以及该路段是否适合骑行来划分区域。如,外滩机动车道旁边就是人行道、观景平台,有台阶上下,这里不适合骑行。豫园里面,有很多小弄堂,虽然车流不密集,但人流密集,如果在豫园里面骑车、停放,会给游客带来不便。他强调,制定共享单车禁行、禁停、禁止投放,应从是否方便市民出行,保持道路安全、畅通出发,而不能从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


    原文:http://www.jfdaily.com/journal/2017-04-13/getArticle.htm?id=2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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