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地人民法院启动“双联双创”法律服务活动,28名资深法官被指派长期与企业“联姻”,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当地数十家企业代表与联企法官对接工作、沟通需求,法院院长亲自参加相关活动。
该活动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服务本地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这当然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是在这个“联姻”的背后,同时也存在巨大的隐患和法律风险。在相关的规范程序和监督手段出台前,盲目推进这桩法官与企业家的“联姻”,违反了法院和法官的中立性、独立性,最终损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
首先,人民法院不是专属于企业家的法院,更不是企业家的法律顾问。与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最要紧的案件往往都发生在基层法院,而企业家所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在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则占少数。让多名法官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滥用司法资源之嫌,这不仅大大加重了基层法官的工作量,还会影响到法官对于其他案件的公正审理。
其次,人民法院法官是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不应当与任何企业建立过于密切的关系,这是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法官从事各种职务活动及职务外活动,应当尽量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的影响。这种法官与企业“联姻”的做法,会让老百姓觉得法官是企业家的法官,不仅有损法官公正形象和司法权威,并且可能给司法腐败提供温床,可能使法院会成为违法企业的保护伞。
最后,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插手律师业务的行为,会扰乱律师的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在当前强调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进程的社会背景下,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法官相比,律师没有任何公权力,他们代表法律科学的专业性、独立性。成熟的律师制度可以有力地提高司法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并促进法治的进步。这种绕开律师对企业家的服务,等于绕开了律师对法官的监督。可见,直接将法官与企业家“联姻”的活动,不仅不利于律师队伍的发展,更有损于司法的公信力。
在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最大的挑战就是司法公信力不足,甚至一些地方的一些基层群众存在着“信信访而不信法院”的现象。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维护司法独立、司法公正。而人民法院的独立,是靠具体的法官独立来实现的。保持独立性是专业法官权威之基础,并决定和影响着法官活动、法治建设等方方面面。在追求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应该以牺牲司法公信力为代价,甚至埋下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隐患。
让法官与企业家“联姻”,违背了法官的中立性的和独立性原则,这种舍本逐末的行为,既不该为,也不可为。(作者系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社会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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