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硕士研究生拍摄毕业照(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8-04-03浏览:3082

各二级学院:

为了配合市教委毕业证书制作工作,学校将统一组织2015级法学硕士、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拍摄数码照片,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摄时间:2018年4月17日(周二)13:00。

二、拍摄地点:庸夫楼311(拍照)、庸夫楼312(候场)。

三、毕业照片与制作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密切相关,若届时研究生没有完成照片拍摄,将造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息无法在网上查询,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学生在4月17日完成照片拍摄。

四、为保证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教育部自2002年起将毕业生上网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交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统一完成。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带好身份证、20元现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转账)。

2.最好身着深色有领上衣参加拍摄,不要穿蓝色衣服。

3.若研究生在4月17日当天无法来学校参加拍摄,务必在2018年5月底之前自行前往中国图片社完成图像采集,以免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毕业信息。

4.中国图片社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或四川北路1457号)虹口商城21楼2108室(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向北走150米/公交65路-四川北路虬江路)。

电话:36521351、365213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6:30。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联系,电话:39227144。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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