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截至2019年7月31日,我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此前申报但未通过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申报认定范围。
二、申报课程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申报课程名称、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开课平台显示情况一致。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育,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三、申报推荐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认定要求积极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2)
(二)申报书所需附件材料
1. 政治审查意见(必须提供)
由申报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党总支,根据对课程团队成员审查情况,以及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情况进行出具,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并加盖二级学院(教学部)党总支公章。课程团队中如有外校成员的还须提供加盖外校党委公章的“政治审查意见”。“政治审查意见”无统一格式要求。
2. 学术性评价意见(必须提供)
由申报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学术性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或申报课程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须由学术性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学术性评价意见”无统一格式要求。
3. 课程数据信息表(必须提供)
请申报课程负责人联系所申报课程的开课平台,在开课平台的协助下按照附件3格式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须加盖课程平台单位公章。
4. 校外评价意见(可选提供)
此评价意见作为课程有关学术水平、课程质量、应用效果等某一方面的佐证性材料或补充材料,可由教育部教指委等专家组织,有关学术组织、课程联盟组织、课程平台、课程应用高校(或高校相应院系)等出具,也可由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学者出具。须相关单位盖章或专家签字。评价意见以1份为宜,不得超过2份。无统一格式要求。
5. 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意见(必须提供)
申报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审查,对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申报课程给出推荐意见,须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无统一格式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于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16:00前,将上述材料《申报书》《课程数据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推荐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交送至主教411A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anping@shupl.edu.cn。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网上申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39225058。
感谢您的配合!
教务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