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最多推荐1人,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额为6-7人。
三、时间安排(与“三大奖”同步进行)
1.学生申请:9月12日-15日,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http://sms.shupl.edu.cn)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word版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交至辅导员处。注意:获奖情况写明获奖年度(或时间)及获奖名称,并按获奖级别从高向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院级),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
2.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9月16日-9月20日,请于9月20日下午15:00前在学工系统内审核通过初评学生,并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送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申报材料和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和排序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领导下,集体评审,保证初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已获院级初审通过的本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19年已获得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校级推荐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申请和系统审核,在审核前先报备资助奖励中心。
(四)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不接受校级以下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傅瑾,联系电话:39225523,办公地点:主教108B。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