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续贷签约的通知

时间:2019-09-23浏览:2255

各学院:

为保证新学期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近期请各学院配合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组织开展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各学院收集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做汇总表(附件1),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于9月26日(周四)前送交主教108B,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569686551@qq.com

(一)首次贷款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2019年10月8日(周二)下午14:00—16:00

2.办理地点:主教201B

(二)贷款准备材料清单

1.借款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2.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3.学生证(或大一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张;

4.借款人家庭的全套户口本(包括封面以及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一份;

5.缴纳学费用的农行金穗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三)网上申请贷款部分信息填报指导

1.申请贷款总额为学费+住宿费,本科生最多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多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按入学时执行的基础学费标准填报。如本科法学专业65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可申请贷款7700元/学年。

2.网上信息填报请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操作。

二、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

(一)核对续贷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续贷学生名单(附件2),如有信息错漏等问题请标注和改正,并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核对好的名单盖章后送交至主教108B。

(二)签订续贷合同

1.办理时间:2019年10月8日(周二)下午12:30—14:00

2.办理地点:主教201B教室

3.续贷学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农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黑色水笔一支。

请通知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交回执到主教116C(一门式服务中心)3号窗口,截止日期9月25日。另请首贷和续贷学生10月8日务必准时参加,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39225041 地点:主教108B

附件1: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学生汇总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名单

因涉及学生隐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将点对点发给各学院资助工作的老师。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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