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1.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最后一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继续在校就读。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位、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7月31日前持就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
3.提前还款。学生可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4.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学生毕业确认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为: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2.特别提醒: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2)继续读研或读博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3)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4)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附件2)。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学院督促贷款毕业生与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诚信教育
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说明:毕业生贷款名单已通过工作群下发给各学院。因生源地贷款业务以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主,有政策咨询方面的问题,优先联系他们,也可在集体离校前联系我校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联系人:龙老师,电话39225041。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doc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