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贷和续贷签约的通知

时间:2020-10-21浏览:1183

为保证新学期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近期请各学院配合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组织开展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请各学院收集有意向的、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做成汇总表(附件)后打印盖章,于113日(周二)前送交主教108B,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plxszz@163.com

(一)首次贷款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20201110日(周二)下午130014:30

2.办理地点:主教201B

(二)贷款准备材料清单

1.借款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2.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3.学生证复印件一张;

4.借款人家庭的全套户口本(包括封面以及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一份;

5.缴纳学费用的农行金穗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三)网上申请贷款部分信息填报指导

1.申请贷款总额为学费+住宿费,本科生最多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多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按入学时执行的基础学费标准填报。如本科法学专业6500/学年,住宿费1200/学年,可申请贷款7700/学年。

2.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学生资助在线申请)。网上信息填报请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操作。

二、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签约

(一)核对续贷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续贷学生名单(名单通过资助工作群下发),如有信息错漏等问题请标注和改正,并于20201021日前核对好。

(二)签订续贷合同

1.办理时间:20201022日(周四)下午130014:00

2.办理地点:主教104C教室

3.续贷学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农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黑色水笔一支。

请同学们务必准时参加,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41    

地点:主教108B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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