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的各项课程要求,学校近期组织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各相关学院、学位点应对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列出的各项核心课程及相关要求修订有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如下:
一、修订流程
(一)有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形成修订稿。
(二)有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应当由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专家人数应为单数,其中校外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
(三)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的培养方案修订稿需要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有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二、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12月8日14:00前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培养方案修订稿
2.有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
3.校外专家论证意见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按照学科或专业类别形成一个压缩包发至heyesfj@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何也
联系方式:39227144
地址:法学楼B1-302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