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前防疫提示

时间:2020-11-12浏览:2826

各位考生:

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1月28日和11月2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凡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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