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4浏览:3726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发挥荣誉激励和榜样引领作用,根据《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现将学校本年度组织开展“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与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主管部门与评选对象

校“三好学生”属于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校级学生荣誉表彰序列的第二等级,共设置4个模块:

(一)“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由学工部学生党建中心组织评选,评选对象为研究生和本科生中的学生党员;

(二)“优秀团员”:由校团委组织评选,评选对象为共青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评选,评选对象为各级学生组织的骨干人员;

(四)“优秀研究生”: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与奖励中心组织评选,评选对象为在校非毕业年级的研究生。

以上所称研究生和本科生,皆为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评选规则与评选名额

(一)学生在同一评选年度4个模块之间不可兼得;

(二)校“三好学生”与校“优秀毕业生”为同一等级的校级荣誉,因此校“三好学生”评选时,原则上应限制毕业班获评人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除外)。

(三)毕业班学生在同一评选年度校“三好学生”与“优秀毕业生”之间原则上也不可兼得。

(四)一年级评选比例一般应低于其他年级。

三、评选条件与程序

各荣誉主管部门将通过工作条线下达给二级学院。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院内初评,4月23日前完成并上报;

(二)主管复审,5月中旬前完成,并形成评审报告;

(三)校级审议、公示,5月底前完成。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印制奖状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校“三好学生”评选由校学生工作党委负责领导与协调,学工部学生资助与奖励中心牵头落实, 各荣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评选工作。

(二)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组织下, 具体开展院内的初评工作,并审查学生具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学生党建中心联系人:陆琼燕    电话:39225597

2.校团委联系人:程丹            电话:39225051

3.学生资助与奖励中心联系人:傅瑾 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党委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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