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上海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紧盯“四风”工作提示相关要求,现就我校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纪律意识,严防“四风”问题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特点,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谋划部署,细化举措、抓好落实。要积极围绕中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对广大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照自查,做到早敲“警钟”、早提要求,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强化精准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学校纪委将从严把握执纪尺度,对发生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学校纪监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