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12浏览:1042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示范作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云顶国际平台游戏官网课堂教学示范岗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本校专任教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师德师风良好,品行端正。

(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系统讲授一门以上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或专业主干课,连续两年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三)教学内容注重基础性、启发性和先进性;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案例教学等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多样化,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堂讨论,课堂气氛活跃;多媒体课件符合要求,图文并茂,教学效果好;课程教学融入思政教育,注重价值引领和思政育人,积极指导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四)近两年参与校级以上重点课程或教改项目建设,或公开发表一篇教研论文,或有校级以上教学获奖。

(五)近两年有教学事故或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负面问题者(由教师工作部审核),不得申报。

二、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申报、初评与推荐

1.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参评申请,提交近两年个人课程建设、教改教研成果及获奖材料,以及参赛课程的相关材料。

其他部门的专任教师可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部)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参评资格,并按照公平、公开原则,自主组织安排部门课堂教学示范岗教师初评,鼓励多样化的竞赛选拔形式。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负责其他部门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审核和初评。

3.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按照初评评分排序和推荐名额,择优选送教师参加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部门专任教师总数的10%(见下表)。

2021年部门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部门

推荐名额

1

法律学院

4

2

经济法学院

2

3

国际法学院

2

4

刑事司法学院

2

5

警务学院

2

6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7

经济管理学院

4

8

政府管理学院

5

9

语言文化学院

7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1

上海纪录片学院

3

12

体育部

2

13

上合培训基地

2

14

学校其他部门

2

合计

41

4.各二学院(部)将初评材料、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教师工作部对参加校级示范岗评选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二)校级示范岗评选办法

校级示范岗评选按照以下五项评分的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1)推荐部门初评排序(换算初评得分)占10%;

(2)教师近两学年学生评教平均分占20%;

(3)教师近两学年教学督导评教平均分占5%;

(4)教师课程教改、教研与教学获奖情况(由教务处、科研处参照学校相关标准进行评分)占5%;

(5)校级课堂教学竞赛评分占60%。课堂教学竞赛可根据参评人数和学科专业分为若干个组进行竞赛,参评教师按抽选的教学节段和参赛顺序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由各竞赛组评委专家现场进行评价并排序(换算专家评价分)。各竞赛组专家评价平均分为校级课堂教学竞赛得分。

三、日程安排

(一)院级初评与推荐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0月22日(周五)下午15:00之前,将以下材料交送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1)推荐参加校级示范岗评选参赛教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部门签章)、院级初评推荐情况(部门会议纪要、部门签章);

(2)教师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及15个教学节段目录(电子版、纸质版);

(3)教师课程教改、教研与教学获奖情况材料(纸质版)(参见“附件3”)。

其他部门的专任教师申请参评的,请于10月19日(周二)下午15:00之前,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参赛教师信息汇总表及上述第(2)、第(3)参评材料。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主教207A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225053

电子邮箱:jszx@shupl.edu.cn

(二)校级竞赛时间:11月中旬         

四、评选名额与待遇

(一)评选名额

本年度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二)示范岗教师待遇

评为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下一年度(2022年)享受教学示范岗津贴,优先获得学校教学建设项目(课程、教材、教改)基金资助,并按相关规定在教师职称晋升和教师所在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把本通知及时传达给全体教师,并认真组织院级初评与推荐工作。

(二)被评为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的教师,有义务向全校教师开放课堂教学,并主动承担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相关学院应在2022年度组织本部门示范岗教师进行公开教学,以起到示范作用。

 

附件1: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校级竞赛参赛教师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课堂教学竞赛参赛课程教学节段目录(参考模板).docx

附件3:参评教师课程建设、教改教研成果及教学获奖参考目录.docx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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