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贯彻全国和上海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导师岗位培训,提高新聘导师指导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于11月期间继续举办两期“上海高校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班”,具体由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1年11月1日(周一)—11月5日(周五),11月5日下午离会。
第二期:2021年11月26日(周五)—11月30日(周二),
11月30日下午离会。
2.培训地点
东方绿舟(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888号)
二、对象与名额
各学位点近1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新聘硕士生导师中的优秀骨干代表,我校每一期培训班可推荐3名新聘硕士生导师。
三、培训目标
1.强化新聘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思想政治素养,增强投身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提升专业指导能力。
2.促进新聘导师之间的跨校互动与交流,构建市级专业发展交流平台,鼓励新聘导师从多元维度共同探讨上海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热点问题及相应对策,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担当与创新保障。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保障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内容包括四个模块:
1.专题讲座。涵盖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国情教育、师德师风、导师治学水平与育人能力等。
2.主题教育。重在“红色起点 精神家园”为主题的国情、党史教育和优秀导师示范引领对话。
3.导师论坛。聚焦研究生教育中的关键问题、热点问题及相关培训主题,开展开放性、对话式论坛,进行观点碰撞、思维交锋等。
4.专题研讨。围绕“新时代导师的使命担当”话题,分组进行交流研讨。
五、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集中培训方式,要求住宿。主要通过讲座报告与论坛研讨相结合,实践教育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
1.集中报告与在线互动。组织参训人员聆听专题讲座,围绕专题讲座内容,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借助UMU技术实行在线互动与资源分享。
2.现场体验。整合东方绿舟红色资源,组织参训学员现场教学,体悟实践育人。
3.小组研讨与论坛交流。参训人员将学习与个人经验、思考相联系,以小组为单位,围绕专题学习开展交流与分享。组织参训人员开展“育人传道”主题论坛。
六、培训要求
1.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2.参训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安排,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保证出勤率。
3.参训人员应按照培训方案,积极参与培训班集中和分组学习活动,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主要包括借助UMU技术完成互动研讨与交流分享、以小组为单位完成研修简报和导师论坛、每人形成一份培训体悟。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相关学习资料、就餐、住宿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2.请各学位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为方便后续工作开展,请务必于10月22日(周五)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名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shuplfy87@163.com。地址:求实楼501,联系人:方瑜,联系电话:39227962。
3.根据疫情防控新常态的工作要求,请确保参训教师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以及境外归国人员接触史,严格落实参训前连续14天健康管理。
附件一:2021年度第二批上海高校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