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6日在我校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示:
1.每场考试开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生统一从主教学楼C座西侧门入场,入场时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2.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行程码”“随申码”绿码。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5.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7.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8.每个考场配备一瓶免洗消毒洗手液,考生入场时需进行手部消毒。所有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9.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1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