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评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学校学生手册内相关制度
三、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学生申请
11月10日-11月11日,学生登录新学工系统(新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选择符合条件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申请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附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初评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结合老生上一学年的综测成绩和在校表现,大一学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进行初评,并在学工系统内审核通过初评学生。
3.材料报送
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①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②学院汇总表(学工系统可导出,加盖学院行政公章)③佐证材料,于11月15日10:00前送至主教108B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申报材料和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傅瑾;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工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