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专题讲座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3-22浏览:1679

根据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制订的《2023年上海市各高校、各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日程安排》,我校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48日、4月9日、5月13日和5月14日四天进行,现就本次普通话测试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测对象

已报名参加测试的2020级本科学生(不含留学生),具体以下发的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日期(个人考试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试 日  期

 测 对 象

20234月8日(周六)

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4月9日(周日)

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

20235月13日(周六)

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警务学院

20235月14日(周日)

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

、测试流程

根据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的相关要求,测试流程如下:

1.应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入场。

2.考试前30分钟报到,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3.测试结束后,经考务人员确认无异常情况,应试人方可离开。

、测试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主教201B;请参加测试的学生务必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按要求参加测试。凡缺考者,不再享有免费测试的机会。

证书发放

所有通过测试的学生均可获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注意事项:测试当天将现场采集白底免冠(无帽)正面照用于制作《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建议参测同学穿有领的深色衣服,尽量不要穿白色的衣服。

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题讲座

为确保我校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序开展,让参测考生取得较好的成绩,特邀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为我校参测学生开展普通话测试水平提升专题讲座。

讲课内容:测试范围、测试技巧等,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培训对象

20234月4

(周二)

13:00-14:30

B4-102

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4月4

(周二)

15:00-16:30

B4-102

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上海纪录片学院

20235月9

(周二)

13:00-14:30

B4-102

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警务学院

20235月9

(周二)

15:00-16:30

B4-102

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


教务处

20233月2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