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8浏览:403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推进全国、上海两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要求,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组织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和“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推荐的相关要求

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此次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和“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进行补充推荐,推荐专家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3.推荐人选要求:

(1)在相关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或具有专业技术优势,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纳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领域专家库名录的专业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1954年4月后出生);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岁(1969年4月后出生);

(3)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除高等院校外)管理岗位人员,行政职务为副处级及以上。

4.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5.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信息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完成新增专家推荐人选核定相关工作后,于2024年4月22(周一)上午10:00将《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文华      联系地址:求实楼203

联系方式39225077    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xlsx

科研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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