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0浏览:710

各二级法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教育部等部门相继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聚焦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更好匹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我市产业发展所需,经济法学院以知识产权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基础,以培养知识产权涉外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

试点班旨在培养能有效处理知识产权海外法律实务以及国内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专门人才。培养模式的亮点是多层次合作培养,通过与境外高校以及国内相关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联合培养既精通中国法也精通国际法与国别法的知识产权涉外法治专门人才。培养方式上采取订单班式的联合培养,组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体为订单班人才培养提供服务。试点班除开设教育部规定的相关课程外,重点开设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别知识产权制度以及普通法、国别民商法律制度、国别诉讼法律制度等全英文课程。教材选用上除自编相关教材外,还会引入一些全英文教材。实践课程方面,本试点班将引入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实践课程建设以及相关教材建设。

为保障首届试点班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布2024年涉外知识产权人才试点班遴选计划:

一、遴选对象

首届试点班学生从2023级知识产权专业和法学专业(不含卓越班)本科生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参加试点班遴选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校学习满1学期的一年级学生;

2.为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学生;

3.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7

4.必修成绩全部合格且无不及格记录;

5.具备较为优异的外语能力。

三、遴选名额

试点班计划每年遴选20名学生。

四、遴选安排

(一)报名阶段

1.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经济法学院进行条件审查并按学生绩点排序。

(二)面试阶段

教务处和经济法学院负责组建面试专家组,包括法学、知识产权、外语等不同类型考官共计5名组成,共同对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法学素养、实训技能、学习能力、外语水平、沟通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面试并打分。

(三)录取与公示

1.对所有考官成绩取平均值,对进入面试的报名学生按分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取前20名录取进入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入选名单拟于5月下旬公布。

五、遴选保障

报名同学需填写《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报名表》(附件1),并于2024522前(周三2400前)发送至邮箱Tong_xiuyu@163.com

2023级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2(注:该培养方案为初稿,后续将作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

1.未能入选试点班的学生,仍留在原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2.被正式批准转入试点班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方向)。

 

附件1.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docx

附件2.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rar

教务处、经济法学院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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