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实警示教育,紧绷“纪律作风”之弦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海市纪委监委已公开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纠治节点“四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处、办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加强案例剖析,坚决落实通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案例中汲取教训,积极开展对照自查,做到早敲“警钟”、早提要求,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强化纪律意识,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坚决杜绝“节日病”“节日腐败”,严禁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培训考察、党建活动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抵制高价月饼、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渲染奢侈氛围的不良现象。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治“四风”工作。

三、持续正风肃纪,涵养“风清气正”之风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把纠治“四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学校纪委将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苗头性、倾向性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惩不贷,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学校纪监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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