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教委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4年度评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分别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三等奖1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学生申请
即日起,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进行申报(附件3、4),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辅导员处。
2.学院初评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参考老生上一学年的综测成绩,大一新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并结合开学以来的实际表现进行初评。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3.材料报送
10月23日16:00前,学院上报拟推荐学生材料至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
1.《2024年港澳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A4纸打印,流转亲笔签字(简体中文手写)和盖章(行政公章)。
特别提醒:申报学生和学院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联系人:傅瑾 联系地址:成德楼A302
特此通知。
附件:(统一发送到二级学院)
1.《2024年港澳台奖学金汇总表》
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填报要求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学工部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