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上提交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01-03浏览:65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全国教科规划办启动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提交和审核所有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在研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需完成的工作

1.注册账号

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由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账号即可登录使用。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匹配账号

系统上已有在研项目的部分信息。系统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注册的身份证号自动匹配在研项目信息。登录账号后请在“项目管理”栏目查看,若“立项项目列表”中有您的项目,表示账号匹配成功。若“立项项目列表”为空,请联系科研处更新项目所对应的负责人身份证号。

3.补录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于1月16日前在平台的相关栏目上传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预算证明附件、预期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需为加盖科研处公章PDF版,各项目负责人可于1月15日前至科研处盖章。各项目负责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2019年后所有在研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需完成的工作

1.及时上传阶段性成果。在平台的“添加阶段性成果”栏目,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操作流程见附件3)。2024年1月16日前必须把之前所有年度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补录上传完毕。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平台。 

2.成果要求。

1)与研究主题无关、无标识、多标识的成果不得提交。

2)决策咨询报告须优先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投稿邮箱:jycgyb@126.com)。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且未署名为项目研究成果、同年度未上传到平台上的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将不计入项目的研究总成果。本通知发布之前产生的咨询报告此条不作要求,可以上传。

3上传的获奖成果需为省部级以上、与项目密切相关。若要申请免鉴,项目负责人需为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 

3.本次补录材料后,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的上传。年度未及时上传的,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上传,结题系统中将不能呈现该成果。

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本通知、操作手册及平台上的各类操作提示,如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联系人:邹家珉,39225077


附件1.注册账号操作说明.pdf

附件2.补录材料操作说明.docx

附件3.上传阶段性成果操作说明.docx

科研处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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